“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古人常以镜为喻来自省自警自律,作为新时期的党内发展对象亦应常以“明镜”来对照自己、鞭策自己、警示自己。
当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即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在全党上下如火如荼的开展,它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党员干部要加强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我提升,并以此为镜,正衣冠,知得失。
以党章党规为镜规范自己。党章党规是每一位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都要认真学习,并以此为镜,扫除思想上的尘埃,强化党员崇规、守规、执规意识,时时用党的纪律严格约束自己,严格“按规则、按程序、按制度”办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使每项工作都能“信得过”、“过得硬”。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以系列讲话为镜武装自己。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围绕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许多富有创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同时系列重要讲话是对改革发展稳定、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外交国防各项工作的全面部署,充满了对国家、社会、人生的深厚哲理思考。党员干部只有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深学透,才能把握工作的正确方向和要领。学习系列重要讲话,围绕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真正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以优秀党员为镜激励自己。“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榜样的力量是巨大的,优秀党员是每一位党员同志前进的标杆。广大党员必须时刻不忘向先进学习、向先进取经。党员干部中,不乏一些优秀的先进典型。比如焦裕禄、雷锋等,就是基层干部中,非常优秀的代表。他们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中,将自己一生都奉献了出来。在生命最后的光景里,也不忘祖国,不忘人民。他们是中国共产党优秀的儿女,是中国共产党优秀的干部。向先进典型代表学习,做优秀党员干部,应该成为每一个党员的目标。对照优秀党员同志,寻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从他们的言行中吸取精神营养、陶冶道德情操,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以反面教训为镜警示自己。“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在做好合格党员时,我们既要以优秀党员为榜样,同时也要以反面教训为鉴,汲取教训、鸣响警钟。“吾日三省吾身”,要对照老虎、苍蝇等一小撮害群之马的深刻教训,时刻反思自己,看看自己是不是对党绝对忠诚。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做到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始终保持一颗干净的心灵、一个清白的名声、一个高尚的追求,做一名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无愧于党、无愧于组织、无愧于人民的合格党员。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作为发展对象,要无私心杂念,表里如一,对党绝对忠诚,借“两学一做”之机立好四镜防过失,以成为真真正正合格的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