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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dding information / 招/投标信息

白马派出所新建项目警营文化建设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30 15:55:19 来源:本站点击率:

本项目由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白马派出所新建项目警营文化建设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标段)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标段)名称:白马派出所新建项目警营文化建设                             

采 购 编 号:HXCG-HN-2409044    

采 购 人: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标段)预算:1214446.17元

采购项目(标段)最高限价(设定最高限价的):1214446.17元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是否为定点项目:□是     ☑否

定点家数和定点方式:/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 拒绝 (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8日起至2024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4: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05室)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05室)。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4-10-8 17时至2024-10-12 17时止(5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疑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岳麓区岳麓西大道2450号环创企业广场

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0731-88982676

采购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01-1805室

联系人:张灵敏、周加乐

邮  编:410000

电  话:0731-85163777

传  真:/

E-MAIL:3321776405@qq.com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 1980 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算,计取基数为中标价,由中标人将代理服务费用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一)起草、编制采购文件。(二)聘请或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三)组织采购答疑会。(四)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五)收取、管理并及时退还保证金。(六)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七)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八)从供应商库中抽取供应商。(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十)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十一)发送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十二)组织评审专家复核。(十三)组织质疑复核,答复供应商的询问,配合采购人答复质疑、投诉处理。(十四)整理并向采购人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十五)制作、发布终止采购活动的公告。(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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